隨著時代進步,像台灣這樣的民主多元社會,越來越講究人權與尊嚴,但與此同時,面對同樣變得複雜的犯罪問題,也有不少民眾仍篤信「亂世應用重典」,認為國家要以嚴刑峻法嚇阻罪犯、維護法律與秩序。如何在刑罰與人權之間保持平衡,成為不同勢力的鬥爭議題;昨(14)天立法院拍板通過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爭議性極大的「鞭刑入法」公投提案,就立即引發輿論熱議,更使得廢死聯盟震怒發聲了。
日期:2026-08-15
「員工做不好,我還不能嚴格要求嗎?」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施行後,企業主管最常提出、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主管當然可以要求績效,而且有責任要求績效,甚至嚴格要求績效也沒問題。
日期:2026-08-05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當名片上的職稱被撤下,公司信箱被關閉,站在鏡子前看著你自己,他到底是誰?你認識他嗎? 」這是我在52歲那年,離開待了5年的上市科技公司,站在台北信義區街頭時,看著大樓玻璃反射的影子,問自己的第一個問題。
日期:2026-07-24
「主管要求嚴格、講話帶著三字經,應該只是個人修養問題,怎麼變成法律問題了?」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後,很多企業主管開始檢視自己的言行是否會踩線。另一方面,有些主管覺得管理同仁變成一個高風險行為,乾脆不要管同仁以求自保。其實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也不是立法本意。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主管不會管理,而是法律開始管理主管了。
日期:2026-07-20
「我們公司某主管對不適任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畫(PIP),希望協助輔導他的工作表現,沒想到該員工不僅不領情不配合,還申訴主管職場霸凌,這該怎麼處理?」企業面對長期績效不佳的員工,啟動「PIP」本來是正常且必要的管理手段。但我要提醒各位人資同仁及企業各級用人單位主管:真正危險的,往往不是公司有沒有做績效管理,而是整個「績效改善計畫」能否證明「目的在改善,而不是逼退」。
日期:2026-07-20
職場霸凌法上路!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法規於7月1日生效。公司若有違規,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最高450萬元。但身為員工想必都想問,到底怎麼樣算被職場霸凌?同事一起訂雞排沒揪就是職場霸凌?只要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就是職場霸凌?在工作群組中散布同事負面言論也是踩到霸凌的紅線?事實上,勞動部解釋,在職場難免會與人意見不合、口角衝突,但令人不愉快或不受歡迎的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也不是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關於職場霸凌法,職場霸凌如何認定、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如何申訴、離職後是否還能申訴、遭到職場霸凌該怎麼自救等,《今周刊》整理完整文章帶勞工一次看懂!
日期:2026-07-02
「我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嚴以律己再以律人,不搞雙標,錯了嗎?」在過往處理職場霸凌的經驗中,有一類主管是沒有病識感的高危險群。他們往往是公司的核心骨幹、拼命三郎,他們在辦公室裡最早到班、最晚下班,每天加班到最晚,對待工作秉持著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嚴以律己再以律人的高尚原則。然而,這群自律甚嚴、追求完美近乎苛求的中高階主管,近年來卻常常名列企業人資部門經常收到職場霸凌申訴的頭痛名單。
日期:2026-06-18
2026年7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最讓企業緊張的,不是那些明顯的惡意行為,而是那些長年存在、被當成「正常管理」的日常習慣。 7月1日倒數中,違規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最高450萬元,你的公司,準備好了嗎?
日期:20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