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因在野黨立委前年修正憲法訴訟法而停擺,上月19日憲法法庭排除拒絕評議的3名大法官,5名大法官判修正案違憲並失效。憲法法庭今就「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作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應準用上訴權人規定,才符合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保障訴訟權意旨。本件判決仍由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評議,認為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的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仍「缺席」。
日期:2026-01-03
日本75歲加藤隆先生有600萬存款、月領4萬年金,原本過著寬裕的退休生活,卻因租了30年的老公寓要重建被迫搬家。他明明有錢付租金,卻因年紀太大,被10幾個房東拒於門外,加上單身、沒保證人,讓他處處碰壁,加藤先生憤慨又無助說:「我明明有錢,身體也健康,卻還是因為年紀被拒絕,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走投無路的他,只好先窩在網咖,在狹小的空間裡,他半夜多次驚醒。這場震撼教育讓他感受到,自己離「淪落街頭」這麼近,並感慨萬千:「我這才發現,老後的安全感,真的不是光靠錢就能買到的。」
日期:2026-01-02
北市8旬婦疑因心力交瘁,悶死癱瘓50年的兒子,一審判刑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30日開庭,老婦多次庭上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而是幫助兒子自殺。
日期:2025-12-31
新北市郭姓國三生民國112年為其乾妹林姓國中女生出頭,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三生,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殺人罪將郭、林加重三分之一刑度,分別改判12年、11年徒刑。楊生父母聆判後放聲痛哭,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對加害者層層保護,而受害者全家的個資卻被查得一清二楚,甚至不滿曾有法官當庭提及「要凶手孝順被害人父母」。高院表示,本案之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之辯護人曾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亦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
日期:2025-12-27
2023年12月震驚全台的校園割頸案,二審判決結果出爐。台灣高等法院23日宣判,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刑期分別從一審9年提高至12年、8年改判11年,全案仍可依法上訴。然而,這個結果卻讓受害家屬楊爸爸、楊媽媽痛喊「《少事法》惡法(少年事件處理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掀起社會討論。從法院判決理由來看,仍以《少事法》做為主要適用基礎,認定2名未成年加害人「仍具教化可能」,因此未採更高刑度,成為本案引發爭議點。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更讓她不禁思考:「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啊?」
日期:2025-12-24
本該用來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因為遭部分家長及校方濫用,全國各地「冤案」頻傳。教師團體蒐集爭議案件,當中師生爭執被過度放大,握有主導權的校長成幫凶,都讓機制逐漸扭曲。
日期:2025-12-24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宣判無罪,並在12月18日復職。法官郭豫珍在判決書中引用立法院函覆,認為「公費助理薪資是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而不是公款」,因此採信高虹安辯詞,認定她無主觀犯意。多名綠委上周質疑,立法院回覆公文中到底哪裡寫說是給立委實質補助?
日期:2025-12-22
今年以來,全球企業公司治理議題持續升溫,國際上特斯拉CEO薪酬案、美國補助台積電款轉成股權案、巨大捷安特輸美貨品被扣、國內金控併購案等重大案例,凸顯出董事會仍是企業發展的決策核心。中華獨立董事協會在週三(12/17)舉辦「2025董事會治理高峰論壇」,以「董事會領航 落實永續治理」為主軸,分享實務與前瞻觀點,期盼共同推動提升董事會職能,實現企業永續價值。
日期:2025-12-19
今周刊編按: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大逆轉,貪汙無罪、偽造文書罪判刑六月。歷經停職一年五個月後,高虹安於周四(12/18)復職,上午8點半重返市府上班,全程直播曝光。她表示,「人生被迫按下暫停鍵,漫長得像是過了一個世代」。如今回到工作崗位,高虹安喊話要與各局處一起並肩作戰,把事情做到位,這是她現在最重要的事情。
日期:2025-12-18
今周刊編按: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汙罪二審判決大逆轉!高虹安因國會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周二(12/16)宣判撤銷貪污罪,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仍可上訴。對此高檢署回應將「研議提起上訴」。高虹安貪汙罪改判無罪,高虹安回應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律師黃帝穎則是認為,高院特殊法官是在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黃帝穎說,高虹安辦公室三主任認罪貪污,但高虹安竟遭高院改判貪污無罪,高院特殊法官見解罕見異常,因此他認為檢察官應該要上訴。「高虹安貪污被高院特殊法官改判無罪,其實不意外。這從高院特殊法官之前聲請釋憲,就可以看出對於高虹安多所維護,但法官這樣的見解,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社會無法接受」。黃帝穎說,高虹安辦公室三個主任認罪貪污,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是助理自己傻,自願上繳薪資,又自願認罪,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
日期: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