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徐熙媛)過世1年多,留下不少遺產繼承問題。有媒體報導,大S生前在手機備忘錄打好了遺囑,但徐家人至今未執行,是因為這份打在備忘錄的遺囑不具法律效力。究竟遺囑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口頭列出遺囑、只蓋印章可以嗎?其實依據《民法》第1189條規定,合法有效的遺囑共有5種形式,而律師也分享見解。
日期:2026-08-27
最近我常常被問到:「劉律師,我已經被○○醫院確診失智症了,這樣還能立遺囑嗎?」不少子女也會替父母來問這個問題,許多人都擔心罹患失智症以後是否還能預立遺囑?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釐清,可能很多人不敢為自己的人生寫下最後劇本,但若不寫遺囑,又可能演變成家族遺憾,甚至家族訴訟風暴。失智症真的等於當然喪失遺囑能力嗎?
日期:2026-08-25
兄弟姊妹特留分確定刪除、新法何時上路?立院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對此,總統賴清德8/17發布總統令,根據修法條文明定,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也就是說,明(2027)年2/17新法正式實施。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8-18
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在遺囑協會的律師諮詢服務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常見卻容易搞混的問題:「律師,我爸走的時候留下一屁股債,我已經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現在阿嬤(祖母)過世留下一筆遺產,我還能代替我爸去繼承阿嬤的財產嗎?還是之前拋棄就代表連阿嬤的份也一起拋棄了?」
日期:2026-07-15
在台灣某上市公司擔任主管的阿偉(現年30歲),自幼便由社會福利機構扶養長大。在他的記憶與戶籍謄本中,父親欄一片空白,母親欄則記載著一位他從未謀面的「林○○女士」。原來,30年前林女士未婚生子產下阿偉後,即將他拋棄,未曾給予任何扶養與照顧。林女士當年離開後,隨即與新伴侶另組家庭,並生育了其他子女。經商有成的她,於日前不幸過世,留下了高達數億元的大筆遺產。阿偉在林女士過世後收到通知,得知了這筆遺產的存在。震驚之餘,他心有疑惑:這位從未撫養他、甚至將他狠心拋棄的「生母」,早已有了合法的老公和健全的家庭,自己這個被隱瞞、被遺忘的「婚外孩子」,真的還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嗎?
日期:2026-07-08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日期:2026-06-03
「陳律師,我年紀愈來愈大,很多事情也都記憶模糊,甚至因為在職場多次轉換跑道,每換一家公司就開了一個薪轉戶,甚至後來自己創業,因為事業規模日漸擴張,往來銀行眾多,到底開了多少銀行帳戶?哪些帳戶裡還有多少錢?甚至因為借錢給別人,也私人投資一些事業,拿到一些股票跟不動產持份,很多我都搞不清楚也記不得了,現在我要預立遺囑,想要好好清點自己的財產,該怎麼著手?」一位熟識的股票上市公司董事長看完我上一篇文章後問我。
日期:2026-03-26
編按:你以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的終點嗎?很多父母一生勞碌,好不容易攢下幾間房產,想著「三個孩子一人一間」最是公平,卻沒想到因為遺囑中少寫了幾個關鍵字,反而成了親兄弟對簿公堂十年的導火線。吳挺絹律師分享這個令人心酸卻真實的案例。遺囑的意義不只是「分配金錢」,更是「預防紛爭」。很多人以為遺囑寫完就萬事太平,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真正到了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發現「細節裡的魔鬼」可能導致案件被要求「補正」,甚至被判斷遺囑無效。這篇文章從實務經驗出發,帶你避開最常見的三大遺囑陷阱,並整理去律師事務所諮詢遺囑前,該準備哪些關鍵文件?
日期: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