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一覺醒來,雙手依舊在身側,卻不像往常那樣聽使喚;扣釦子時需要多花一點時間;端起水杯時手腕微微顫抖,湯汁沿著指縫滴落,沾濕了衣袖⋯⋯。這些看似微小的變化,一點一滴改寫著日常,也讓人遲疑,自己究竟還能完成哪些動作?明天的自己又將迎來什麼樣的生活?對許多肌萎縮症病友而言,日常正是在這樣的狀態下展開。在這場與時間及無力感賽跑的孤獨戰役裡,如何做好心理準備、如何提前安排生活資源,往往成為比疾病本身更沉重的課題。
日期:2026-06-17
庫克卸任前的最後一場WWDC,蘋果交出了一張拖欠兩年的AI成績單:Siri全面翻新、引入谷歌Gemini驅動雲端運算,首度將核心AI能力交到外部夥伴手中。
日期:2026-06-17
賽場上,每位球員都有3D建模打造虛擬分身、每顆足球都是聯網高科技感知器,賽事中,裁判能精準判決、球迷能盡情歡呼,暴動風險被時刻監控。世足賽讓世界看見AI落地的未來。
日期:2026-06-17
6月初,全球股市暴跌,費城半導體指數大幅修正,引發這波股價下跌的兩個導火線,第一是6月3日博通公布第二季財報,提及該公司的谷歌(Google)訂單被對手瓜分,第二是SemiAnalysis預測輝達將減少下一世代伺服器記憶體用量,兩者都成為股市從高點向下修正的主因。
日期:2026-06-17
人一輩子最幸福時間點是在何時?全球149個國家調查數據顯示,人們的幸福感在20至34歲時處於高點,而後因為經濟壓力、房貸還有工作等擔憂,步入中年時開始驟降,直到約51歲後又會開始穩步回升。原來幸福感並非直線下降,而是呈現「U型曲線」發展,那要如何撐過50歲,讓80歲的你會笑得比20歲還甜?每個月投資2萬、配置在0050、00919、00981A,做到三件事,就能達陣!
日期:2026-06-16
政大周二(6/16)舉辦「仲尼基金股票捐贈儀式」,由台積電前人資長、現任政大商學院教授李瑞華,以及台積電前資深副總何麗梅,分別捐贈100張台積電股票予仲尼基金。另外,勤誠興業董事長暨創辦人陳美琪也捐贈100張勤誠股票,以周二股票市值計算,這筆股票捐贈總金額超過6億元,創下政大近年支持教學發展的重要捐贈紀錄。談到為何捐贈是用「股票」而非「現金」?何麗梅說,捐贈優質股票能為校園注入長青的資源:「股票是會增值的,而且有現金股利,就是源源不絕的活水泉源」。
日期:2026-06-16
SpaceX上市,表面上是全球最大IPO之一;但真正的影響,遠遠不只是馬斯克又創造了一家超過2兆美元級公司。它更像一個信號:全球資本市場正在從「AI算力定價」,進入「太空基礎設施定價」的新階段。
日期:2026-06-16
2026年1月的最後兩個交易日,一件在台灣幾乎沒有人注意到的事發生了。印尼的股市,在48小時之內,蒸發了800億美元。不是戰爭,不是金融海嘯,不是央行失誤。只是一份來自紐約的警告,全球最大指數編製機構MSCI,在一份措辭平靜的聲明裡,暗示印尼股市可能從「新興市場」降級為「邊境市場」。
日期:2026-06-16
在當前全球政經局勢快速變動、市場波動加劇的環境下,民眾更需要專業團隊助攻財富管理。兆豐銀行副總經理陳文信強調,兆豐銀行深刻體認高資產客戶面臨的多元課題,不僅在於資產增值,更必須兼顧韌性與前瞻視角,建構整體財富佈局。為協助客戶穩健佈局資產,兆豐銀行於五月廿六日舉辦「二○二六年兆豐財富管理論壇」,從全球政經局勢與傳承守富策略開講,攜手客戶強化財富韌性,讓資產代代相傳。
日期:2026-06-15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