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遺囑協會的律師諮詢服務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常見卻容易搞混的問題:「律師,我爸走的時候留下一屁股債,我已經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現在阿嬤(祖母)過世留下一筆遺產,我還能代替我爸去繼承阿嬤的財產嗎?還是之前拋棄就代表連阿嬤的份也一起拋棄了?」
日期:2026-07-15
在台灣某上市公司擔任主管的阿偉(現年30歲),自幼便由社會福利機構扶養長大。在他的記憶與戶籍謄本中,父親欄一片空白,母親欄則記載著一位他從未謀面的「林○○女士」。原來,30年前林女士未婚生子產下阿偉後,即將他拋棄,未曾給予任何扶養與照顧。林女士當年離開後,隨即與新伴侶另組家庭,並生育了其他子女。經商有成的她,於日前不幸過世,留下了高達數億元的大筆遺產。阿偉在林女士過世後收到通知,得知了這筆遺產的存在。震驚之餘,他心有疑惑:這位從未撫養他、甚至將他狠心拋棄的「生母」,早已有了合法的老公和健全的家庭,自己這個被隱瞞、被遺忘的「婚外孩子」,真的還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嗎?
日期:2026-07-08
森崴能源(6806)即將在6/23面臨下市,卻在最後交易日逆勢翻紅,股價意外表現強勁,股價盤中一度漲停,終場上漲0.27元,以3.51元作收。森崴能源稍早舉行股東會,大約50分鐘結束,董事長郭台強在股東會上向股東致歉。將來是否會重新申請上市?總經理林坤煌表示,要等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解決了再說。森崴能源2021年11月以104.4元掛牌上市,股價最高點曾來到192元,如今黯然下市,存活不到5年。去年因承攬台電「離岸風電二期計畫」始終拿不到錢而引爆財務危機,確定將於6/23終止上市,成為台股首檔黯然下市的綠能概念股,截至6/18股東人數尚有3萬1238人,手中的股票確定淪為壁紙。財經網紅葉育碩日前分享,友人先前融資買進森崴39張,停損慘賠約160萬元,近期卻買回9張,讓他忍不住形容:「被森崴糟蹋過,一天沒被糟蹋就渾身不舒服?」他也進一步分析「市場上確實有浴火重生故事。但更多的是曾經覺得自己抓到反轉,最後發現只是接住下跌中的刀!投資最難的地方,不是找到一間便宜的股票,而是大跌後,分辨它到底是真的便宜,還是市場正在告訴你,它為什麼這麼便宜?」葉育碩表示,有時候第一次停損,是在承認錯誤。但第二次買回,就要問自己到底是看到新的機會,還是不甘心之前輸掉的錢。
日期:2026-06-22
今周刊編按:正崴(2392)集團旗下綠電上市公司森崴能源(6806),由於財報淨值轉負,私募引資失敗後,確定於6/23下市,預計近3.4萬名股東將血本無歸。該檔股票曾在2024年7月飆上192元的歷史天價,然而自6月10日已連4天跌停,4天跌幅達34.06%,週二(6/16)最低股價僅3.3元。證交所日前公告,森崴能源自5月15日打入全額交割,並採分盤交易,每30分鐘撮合一次,直到下市為止,將在6月23日終止上市,淪為台灣第1檔黯然下市的「綠能概念股」。森崴能源股票慘淪壁紙,不過根據台灣集保結算所6月12日資料,目前手握森崴能源股票的還有32,950人,千張大戶更有7人。對此,財經網紅葉育碩曾發文提及:「自己的朋友過去曾是樂觀開朗的人,現在連做夢都可以夢到森崴能源」究竟是有多大的壓力才變成這樣?然而「最可怕的,其實並不是帳面虧損!而是市場突然失去流動性。因為當沒有人願意接股票時,價格就不再只是價格。它會慢慢變成一種,你想逃也逃不掉的壓力。股市最現實的地方就在這裡。上漲的時候,大家都覺得自己懂投資。但真正重要的,其實是風險來的時候,你還能不能安全離場。」相關貼文一出引起不少後續回應:不少人指出:「股票是個錢坑的地方,請不要單押一支股票,切記!」、「能源股都是垃圾別碰,能源、面板、IC、記憶體套都要套很久」、「人賺不到自己能力圈以外的錢、錢會被吃掉,簡單來說就是財商太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提及:「到這節骨眼,其實賣不賣已經沒有意義了。只能賭公司不要倒,就還有希望!」
日期:2026-06-17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8)台灣結婚率下降,邁入婚姻不再是現代人的必然選項,政府應積極推動伴侶制度法制化,順應時代潮流,保障民眾權利。
日期:2026-06-10
面對居住議題,桃園市政府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首推「可負擔住宅」制度有四大重點:推動住宅去商品化、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優先提供25至45歲且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透過財務循環機制挹注社會住宅資源。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是什麼?可負擔住宅和社會住宅差別為何?可負擔住宅誰能申請和如何申請?可負擔住宅定價、房源和區位為何?可負擔住宅可以買賣嗎?《今周刊》一文供讀者掌握。
日期:2026-06-06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日期:202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