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港星佘詩曼靠戲劇起家,演藝圈闖蕩近30年,資產累積2億港幣(約合新台幣8億元),她近期透露已立遺囑,未婚無子女的她表示,如果自己發生意外,不希望辛苦賺來的錢被浪費,希望資產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用在該用的人身上」。這也點出單身族遺產繼承的議題,依照台灣民法規定,單身族少了配偶及子女繼承,若父母、兄弟姊妹等法定繼承人都過世,遺產恐全歸國家。透過預立遺囑,就能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建議指定「遺囑保管人與執行人」,才能確保遺願真正落實。
日期:2025-12-16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曾發布一項報告指出,人一生中感到最快樂的高峰有兩個,其中一個就是69歲,如果以這個年齡為基準,前後延伸,可以說65至74歲是人生最美好的時光。 對我來說,我的67歲是最美好的一年,那一年太太退休,我們有更多時間一起去旅行。
日期:2025-12-12
編按:前主播沈春華40歲就開始寫遺囑,認為談論生死,是對人生的豁達和自省,既然人生無常,就要主動面對,而交代身後事,不只是財產分配,也反應人生觀。沈春華當年採訪香港回歸、辜汪會談,從主播台的高壓新聞職涯到母親身分轉換,讓她正視人生,開始思考如何整理資產、留下人生感言和對孩子叮囑。她強調,遺囑應該是留給家人的愛的資產,而不是爭吵與紛擾。別讓遺囑成為家人的戰場,預立遺囑和安排身後事,都不再是禁忌話題。
日期:2025-12-01
張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他的長子張大明因為擔心父親生前有債務,決定拋棄繼承權。這時大明的兒子(也就是張先生的孫子)小寶問:「既然爸爸拋棄了,那我可以代替爸爸繼承爺爺的遺產嗎?」這是我們在受理民眾遺產諮詢時經常遇到的疑問。而答案可能出乎您的意料:不行,孫子女不能因為父母拋棄繼承而代位繼承。
日期:2025-10-08
我們總以為來日方長。總覺得還有很多時間陪伴父母、傾聽他們的故事;也總以為有一天會找到「剛剛好」的時機,與他們談談未來的安排,包括那個最難啟齒的話題——遺囑。但人生從來沒有「剛剛好」的時候,更沒有用不完的明天。
日期:2025-08-08
日本一對公務員夫妻退休,存款達7千萬日圓(約1427萬台幣)每月還能領到35萬日圓(約7.1萬台幣)的退休金,但他們選擇在65歲的年紀就入住豪華養老院,甚至把房子賣了,豪砸將近1億日圓(約2千萬台幣)沒想到入住三個月就後悔,落入重新找房的困境。
日期:2025-06-28
隨著台灣社會邁入高齡化,失智症已成為許多家庭共同面對的課題。國內心臟外科權威林芳郁醫師罹患失智症的消息,引發各界關注,也再次凸顯這個議題的重要性。當家中長輩或自己被診斷罹患失智症時,常見且容易引發爭議的法律問題也隨之浮現:「這時候立的遺囑還有法律效力嗎?」許多人直覺認為,一旦罹患中度失智症,似乎就與訂立有效遺囑絕緣了。然而,法律上真是如此嗎?讓我們從近年法院的幾則判決,一窺司法實務上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日期:2025-06-20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今(2025)年5月19日的統計資料,今年截至4月底,全台共有14件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的賸餘現金繳交國庫,總金額高達6,660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雖然件數減少兩件,卻大幅增加了2,846萬元,單筆最高更達3,485萬元。這項數據不僅反應出社會人際關係的變遷,更提醒我們預立遺囑、妥善規劃財產的重要性。
日期:2025-06-03
所謂的「遺囑」是指,遺囑人在生前依照法律的規定,對「他的財產以及其他事物做一處理」的方式,然後會在其死後,才發生法律效果。在法律上,遺囑算是一種所謂的「單方行為」。這裡的「單方行為」是指:只要寫遺囑的人說了就算數,也不用對任何人多做解釋。
日期: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