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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剛完成一個大型project終於能卸下重擔,好好放鬆一下,興奮期待的氣氛頓時蔓延開來,John跳出來提議下班要去聚餐,大聲說道: Except for Sean and Tina, who else would come?” 聽了以後,你猜Sean和Tina到底會不會一起去聚餐呢? 答案是不會。如果John當時說的是:”Besides Sean and Tina, who else would come?”就是說Sean和Tina也會參加聚餐。
別再問個人資料問題是否觸及個人隱私,因人而異。為了避免尷尬的情形,不要對初見面或還不熟悉的友人,提出這種類型的問題。
上周剛剛交出一個企劃案,很緊張,一直在等英國老闆批准。過不久,老闆回答: ”I 'll tell you in good time.”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難道老外做事情,也要挑一個好時間嗎?
聽過一個Bill 和Beer的笑話嗎?有人到美國出差,到餐廳吃完餐想結帳,於是他說:"Can you give me the bill? "結果服務生送來了一杯啤酒,她以為是Beer。
你分得清rise和raise嗎?看起來很簡單,但世界公民做過隨口小考試,發現這個字的錯誤率竟然高達七成。還有,「很希望有一個外派的機會」,這機會是chance跟opportunity?分辨意思很像、長得很像的字,不要去記它們的中文意思,而是找到辨別它們的「核心概念」。
Jessie這週末想舉辦一場晚餐派對慶祝一下,因此Jessie開始打電話給朋友,電話那頭聽到了 “Oh, a dinner party! I'd love to come. What can I bring?" Jessie很高興朋友要捧場,不過心裡想著,應該是講要去我家,為什麼是用come而不是用go呢?那帶東西來,為什麼不是take而是說bring?
Jeff到矽谷出差和同事一道去餐廳吃飯,餐點一道一道上,差不多吃飽了,服務生走過來問"Can I get you anything else?”(還需要什麼嗎?) Jeff簡單回答“No, thanks.” 服務生眼光移到他的外籍同事,外籍同事說了:"Thanks. I'm good.” Jeff覺得這回答很有意思,明明是婉拒,卻讓對方覺得舒服。但為什麼他就不會這麼說呢?
Dave向一個英國客戶提案以後,那客戶說了“That’s interesting!”。後來就沒下文了。 既然有趣,應該是很喜歡,怎麼會這樣?
剛辭了工作,James正在找下一個工作,他告訴朋友"I am finding a new job." "So you found a job."朋友以為他找到工作了。 朋友這樣一問,James才發現自己這樣說錯了。很多人以為find是「找」,所以找工作就用find a job,到書店裡找一本書也用find a book,找人用find a 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