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透過選擇性信用管制、房地合一稅等政策,希望為房市降溫,但對許多首購族而言,距離真正能負擔的價格仍有一段距離。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連續16年推出的「平價住宅」,標榜低於市價的優質物件,提供產權清楚、絕無海砂屋、絕無輻射屋、絕無事故屋的四大保證,有助緩解年輕人的成家壓力。
日期:2026-06-11
在醫療記錄裡,數字往往冷冰冰,但對病人而言,卻是人生的分水嶺。61歲的黃步雷大哥,114年7月3日他第一次走進診所時,檢驗數據令人震驚:體重109.4 公斤、體脂率42%、空腹血糖242mg/dL、糖化血色素9.6%。這些數字不只是檢驗報告,而是十多年壓在身上的疲憊與恐懼、走路容易喘,身體越來越沉重,以及夜裡對未來的恐懼。他心裡常想:「如果再這樣下去,我的身體還能撐多久?」減重與控醣,從來不是一句「少吃多動」就能做到的事,而是一場與自己搏鬥的戰役。
日期:2026-06-11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8)台灣結婚率下降,邁入婚姻不再是現代人的必然選項,政府應積極推動伴侶制度法制化,順應時代潮流,保障民眾權利。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經濟生活X公平富足經濟成長帶動財富累積之餘,台灣社會也應關注資源的公平永續。從改善分配不均、民生費率合理化,到推動勞退自提自選與長照保險,讓健全的財政與社福,成為點亮未來世代的希望。(倡議5)無合理利潤難保安全與品質,電價應合理化並強化高耗電大戶責任;台鐵票價須落實兩年調整、逐步反映成本,交通部應賦予台鐵定價彈性。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2)全亞洲最先進的《病主法》保障民眾病末尊嚴,但上路七年AD簽署率卻不到一%。唯有開放醫院外機構進行諮商、擴大補助範圍,才能有效幫民眾開啟善終對話。
日期:2026-06-10
想進輝達工作,文組人也有機會!輝達最新開出「簡報設計師(Powerpoint Presentation Graphic Designer)」職缺,主要負責協助高階主管對外簡報製作、如何簡報視覺化精美呈現、品牌溝通和企業敘事,隸屬於行銷和企業溝通的領域。輝達官網明確列為現有正式職缺,可遠距上班,起薪根據所在地、經驗以及類似職位員工的薪資水平而定,官網寫到3級員工基本薪資10萬美元至16.6萬美元,換算台幣約310萬至520萬元,等級4甚至能到650萬元。相關消息一出,讓文組人重新燃起希望,紛紛在社群平台上掀起一波討論潮。
日期:2026-06-10
川普任命的聯準會主席凱文•華許(Kevin Warsh)已經上任。這個極度依賴央行持續放水的時代,正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體制更迭(Regime Change)」。華許被認為是一位堅定的「硬派貨幣」擁護者,他的上台不僅意味著強勢美元的歸來,更宣告貨幣政策將從過去的「凱因斯主義需求管理」,轉向以生產性資本為基礎的供給面邏輯。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健康生命X尊嚴自主隨著台灣人口平均壽命延長,不只追求活得健康,更要活得有尊嚴。從推動減香、提升預立醫療可近性,到開啟安樂死法制化討論,讓每個人都能自主選擇,並且擁有高品質的生命旅程。(倡議1)台灣廟宇焚香被視為宗教重要儀式,卻也成為不容忽視的空汙來源。推動減香不是滅香,而是在虔誠不變的前提下,找到兼顧健康與信仰的祈福方式。
日期:2026-06-10
編按:00919(群益台灣精選高息)繼昨日短暫恐慌回檔,今天(6/9)股價站回30元大關,收在30.72元。雖然00919最新一季配息衝上1元新高,年化殖利率飆破13%,但股價越漲越貴,6/16除息到底該不該跟上?財經達人知美幫你算,現在想月領1萬現金流需要幾張、成本貴多少?並從淨值組成拆解本次高配息背後的「資本利得」關鍵。此外,0056與00878有沒有機會跟進調高配息?想賺進高殖利率,進場前必須先看懂填息時間與風險!
日期:2026-06-09
勞動部在6月5日發布通函,重申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攸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雇主不得以不合理條款加以限制。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雇主須有符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等二項要件之一的前提下,始得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該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否則無效。對此,長期擔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與調解委員的律師李瑞敏接受《今周刊》採訪時分析,勞動部此次的通函更清楚定義,一般性入職訓練、新人訓練,例如看影片、或是請資深同仁指導等,公司並沒有額外付出,不能夠當作綁約條款的專業訓練,此通函的內容對勞工相對有利。李瑞敏指出,雖然實務上法官對於「是否為培訓」仍有裁量權,但這次的通函會讓勞工朋友較有權利意識,即使已經簽署培訓合約,仍然可以了解到,不是每種「培訓」都可以作為綁最低服務年限、賠償的有效約定。
日期: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