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編按:你以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的終點嗎?很多父母一生勞碌,好不容易攢下幾間房產,想著「三個孩子一人一間」最是公平,卻沒想到因為遺囑中少寫了幾個關鍵字,反而成了親兄弟對簿公堂十年的導火線。吳挺絹律師分享這個令人心酸卻真實的案例。遺囑的意義不只是「分配金錢」,更是「預防紛爭」。很多人以為遺囑寫完就萬事太平,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真正到了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發現「細節裡的魔鬼」可能導致案件被要求「補正」,甚至被判斷遺囑無效。這篇文章從實務經驗出發,帶你避開最常見的三大遺囑陷阱,並整理去律師事務所諮詢遺囑前,該準備哪些關鍵文件?
日期:2026-03-16
「王先生您好,這邊請坐。請問這位是媽媽嗎?」我望著面前坐下來的這對老人與中年男子,阿嬤看起來約莫80歲,一臉慈祥又略帶拘謹,正在找個好位置放置她的拐杖,而身旁的男士大約60歲上下,眼神裡滿是關切。經驗告訴我,這應該是一對母子。
日期:2025-09-04
隨著台灣社會邁入高齡化,失智症已成為許多家庭共同面對的課題。國內心臟外科權威林芳郁醫師罹患失智症的消息,引發各界關注,也再次凸顯這個議題的重要性。當家中長輩或自己被診斷罹患失智症時,常見且容易引發爭議的法律問題也隨之浮現:「這時候立的遺囑還有法律效力嗎?」許多人直覺認為,一旦罹患中度失智症,似乎就與訂立有效遺囑絕緣了。然而,法律上真是如此嗎?讓我們從近年法院的幾則判決,一窺司法實務上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日期:2025-06-20
現代人重視財產規劃、傳承安排,但「遺囑」這兩個字,對許多人來說仍帶著些許避諱與陌生。其實,預立遺囑不只是為了分財產,更是保護自己意願不被誤解、保障家人權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日期:2025-05-09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
日期:2024-08-14
4/22有件事,其實蠻重要的,可能需要提醒大家。事情是這樣的:在演藝圈很有名的邱瓈寬,有個如師如父的大哥裴祥泉過世,留下一億多的遺產。他在病榻前請公司員工三名做代筆遺囑,一個人寫,兩個人見證。
日期:2024-04-24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天有不測風雨,人有旦夕禍福。有時因為意外,突然人就送進醫院急救,急救後有幸存活但已經插管,可能也將不久於人世。雖然插管但意識仍清楚下,是否可以立遺囑呢?該如何立才有效?
日期: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