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祖厝共有土地買賣糾紛,承審法官在審理後認定契約合法有效並駁回原告訴求,但卻罕見在判決書內直白呼籲當事人若重視祖產,拿到判決後「不要用AI寫上訴狀、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是AI寫的」,引發廣大討論。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他說AI興起,現在一堆民眾都交給AI亂寫,但其實法官、檢察官還是看得出來。他也碰過當事人提供的狀,雖然沒講,但一看就是AI寫的狀。林智群說,覺得祖厝很重要,還繳了9萬元裁判費,結果想省律師費;他也呼籲用AI寫出來的狀都很怪,請大家不要用這種文件傷害法官的眼睛,不要跟自己的權益開玩笑,「就算是篇幅再多,也是比較大份量的垃圾」。
日期:2026-07-31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如果你知道自己會死在哪裡,就別往那裡去。」查理.蒙格這麼說。這句聽來像笑話或廢話,卻是投資人常犯的問題,其實是最簡明的風險管理規則:先把「必死的地雷區」劃掉,再談獲利。
日期:2026-07-30
今周刊編按: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慘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過往姊妹倆被控虐打剴剴,每天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使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死亡。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自2023年9/1至12/23晚間剴剴送醫為止,劉若琳以不明物體刮傷剴剴頸部,再由劉彩萱徒手、持物品毆打、從後推倒撞地等方式傷害,並限制剴剴行動自由,劉彩萱還同時拍照傳送給劉若琳。判決書內容顯示,兩人見剴剴日益瘦弱有外傷,均未積極帶他去就醫治療,導致剴剴營養不良、身體衰弱,全身至少42處虐待性傷勢。最終因低血溶性休克死亡。國民法官批評劉彩萱「以虐取樂」,判無期徒刑,劉若琳乃共同正犯,判刑18年。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18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年(2026年)1/27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週四(7/23)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2人羈押中,將直接發監執行。
日期:2026-07-23
今周刊編按:台中榮總爆發「廠商代刀」醜聞,神經外科醫師楊孟寅、鄭文郁,涉嫌放任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執行醫療行為,其中有5人術後病況惡化,1人於年初過世。台中地院週二(7/21)開準備程序庭,5名被告全數認罪,楊、鄭2名醫師均盼法官宣告緩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自2023年起,貪圖勞務便利、鞏固與醫材廠商合作關係。讓陳姓、林姓等3名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代刀」,違法替13名患者執行部分手術,並由醫師掛名、廠商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再以「公關費」名義來回饋醫師,形成私下分利模式。楊、鄭兩名醫師與律師除了坦承犯罪之外,希望法官給予緩刑宣告。主張培養醫師不易,知道錯誤,未來會盡力彌補,楊已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而鄭女尚未與一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後續盡全力去達成和解。法官詢問檢察官與告訴人、律師、健保署等多方意見後,全案改採簡式程序審理,預計9月中旬宣判。
日期:2026-07-22
今周刊編按:北市31歲羅姓女子在知名葡萄酒代理商擔任品牌副理,入職不到4個月因密集加班病倒,送醫確認有「急性腦中風」。並有失語、認知及肢體障礙等狀況,她為此向公司求償1344萬3514元。羅女是國立中央大學學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碩士,曾到波蘭研修,專精英文、西班牙文、波蘭文等外語,2019年3月到知名葡萄酒代理商任職,工作內容有品牌行銷、銷售規劃、外語口譯及管理,月薪5萬5000元。酒商指出,她就職短短4個月,工作量與其他同等職務人員無異,從未反應有工時過長、負荷過重情形,相關加班行為是個人行為,酒商曾透過同事請羅休息,但羅執意不聽、自身也有過失。據媒體綜合報導,法院調查後指出,羅女實際投入工作時間不能僅以正式加班申請紀錄計算,包含:活動場地布置、事後整理、主管透過LINE交辦事項,假日被要求參與的相關課程,都應納入實際工作時數。法官認定,羅女發病前一個月確實累積97小時加班,且6月籌辦酒展期間,經常工作至晚上10點甚至凌晨才下班。公司卻未幫她減少工作量,判公司賠償122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7-20
一場豪門爭產官司纏訟13年終於落幕。最高法院最新判決指出,丈夫過世後,遺產並非由配偶與子女直接平均分配,而是應先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由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先取得差額的一半,再就剩餘遺產進行繼承。
日期:2026-07-20
台中市一名國中生與父母控訴班導師實施不當管教。該名學生與其家長主張,導師自111年10月起要求學生上午7時25分到校、在早自習考試或自主學習,還設下超出該學生能力的成績門檻,只要未達標就得罰抄,導致他花費大量時間抄寫,不但放學時間遭到延誤、作息受到影響,甚至被剝奪午休及體育課,並主張因此出現不願上課、情緒低落等情形,因而向校方求償逾200萬元。不過,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告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教師有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權行為,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請求,校方免賠。
日期:2026-07-13
台鐵公司「台北車站」商場ROT案,由新光三越得標拿下未來23年經營權,現任經營者微風廣場公司落選,認為審議過程充滿瑕疵,聲請於相關行政救濟程序確定之前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週五(7/3)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日期:2026-07-03
今周刊編按:高雄市男子吳龍滿,因為嫌樓上鄰居太吵,2023年當著鄰居2幼子面前,持刀殺害其父母。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二審都判2個死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然而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認為,一審沒有認定吳的殺人動機,二審卻認定動機是懷疑樓上住戶發出聲響,吳預謀殺人與卷證資料不符,此外,根據卷證資料,吳不是不能做精神鑑定,判死刑須符合憲法判決有關意旨,因此6/10撤銷發回更審。對此,死者蔡女的父親6/11受訪,哽咽氣到罵「無恥」。直指撤銷死刑發回更審荒唐、莫名其妙!吳龍滿在地方法院已做過很多次鑑定,為何要拖延、重新鑑定,不該這樣凌遲被害人,應該速戰速決,讓他的女兒、女婿能安穩在天堂過日子。
日期: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