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確定刪除手足特留分中1/3部分。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目前至少還有半年時間仍然適用舊法。根據民法現行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到底「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也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7-29
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一場豪門爭產官司纏訟13年終於落幕。最高法院最新判決指出,丈夫過世後,遺產並非由配偶與子女直接平均分配,而是應先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由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先取得差額的一半,再就剩餘遺產進行繼承。
日期:2026-07-20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日期:2026-06-03
許多人努力一輩子累積資產,除保障退休生活,也希望將財富穩健傳承下一代。然而,傳承往往牽涉到複雜的遺產稅、贈與稅與財產分配問題,若生前未妥善規劃,繼承糾紛不僅傷了荷包,更傷了家人間的感情 。尤其現代人投資商品多元,從股票、債券到保險箱裡的各項資產,課稅方式各不相同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會計師指出,財富傳承應擺脫傳統「情理法」的口頭承諾,善用歐美「先訂後理」的合約思維,透過信託、保險等工具提前佈局,才能達到合法節稅並落實財富傳承願望 。
日期:2026-05-25
大部分人對「遺產規劃」的想法,多數會先聯想到「稅務規劃」,但我認為如何「分配遺產」恐怕才是第一要務。(原文刊載於2023/5/9,更新時間為2026/4/29)
日期:2026-04-29
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妳要不要臉啊?!都嫁出去這麼久了,還回來拿媽媽的珠寶去典當!現在還有臉回來分房產?」「你就是個只顧著自己唸書的啃老族!你為爸媽做了什麼?他們住院時都是誰在照顧?誰不要臉?有種再說一次!」農曆新年剛過,在家事法庭走道上,一對面貌相似的中年男女突然爆出謾罵聲,引起大家側目,法警為了避免雙方口角衝突升高為拳腳相向,快步上前隔離雙方。
日期:202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