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金姓媳婦搞糊塗,於2024年間因轉帳不慎,誤將43萬餘元匯入2021年過世的公公郵局帳戶中,因此對中華郵政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這筆不當得利,一審敗訴。全案上訴二審,台北地院今(30)日駁回上訴,中華郵政免賠確定。
日期:2026-10-01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蔡玉真在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為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一審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刑1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並不認同台北地院對周玉蔻與蔡玉真都判1年半,因為蔡玉真並非主導者,也沒有非法利用張淑娟個資,刑度不應該跟周玉蔻一樣,而且蔡玉真認錯有悔意,已不再從事媒體業,所以撤銷原判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結果於週二(9/29)日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周玉蔻9月徒刑、蔡玉真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9-29
今周刊編按: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趙建銘的離婚爭議風波持續延燒,近期重點落在3名兒子共2300萬元教育(就業)基金的返還問題。陳水扁周五(9/11)公開發文向女兒道歉,他提及自己誤判人性本善,坦言當年親自處理兩人的離婚協議,因為相信趙建銘會履行還款承諾,在對方要求下刪除2300萬元相關條款,直言自己錯看他了!並寫下:「幸妤,對不起,是爸爸錯看他了」,公開向陳幸妤道歉。陳水扁表示,目前只希望趙建銘儘快歸還款項,避免3名孩子的權益落空,藉由公開發文向女兒道歉,不願再讓陳幸妤獨自承受委屈。針對父親公開發文認錯,陳幸妤僅表示「她很累了」並未針對父親所述離婚協議內容、2300萬元爭議進一步說明。
日期:2026-09-11
媒體人彭文正長期質疑前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的真實性,提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案件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今判決彭敗訴,全案確定。
日期:2026-09-10
今周刊編按: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推出LINE互動平台「市長,你給我聽好了」。上線僅1天就湧入逾萬則留言,反映相當熱烈。沈伯洋週四(9/10)赴大稻埕慈聖宮參拜,受訪表示,未料一天有一萬多則,尤其以環境衛生、交通議題最多。剛好上線同一天,就發生老鼠亂入大巨蛋棒球比賽「非常即時」。此外,大安區的反饋突出、大安區人口基數多,但人口基數也多的內湖區,收到的意見就沒那麼多,顯然大安區的居民,對於現行日常生活治理,反應特別大,也會趕快告訴市民解決方法。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台北市政府就有1999市民熱線。所以市民針對各項的議題或是有疑問、要有反映,都可以透過1999專線,他們也都會就每一個案件即刻積極地來處理,同時也都會做數據分析,所以這些民眾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透過專線。
日期:2026-09-10
今周刊編按:台灣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8月底取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未料體操協會在選手和教練不知情的情況下,逕自回覆放棄參賽,引發爭議。采宸的阿嬤出席記者會,聲淚俱下「為什麼不給她機會?她這麼辛苦!」民進黨立法委員徐富癸周四(9/10)上午9時左右,陪同2名選手家屬、教練及律師前往屏東地檢署按鈴申告,告發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希望透過司法調查釐清協會秘書長是否有權決定放棄參賽,以及相關決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潘采宸的阿嬤現身聲援孫女,情緒激動表示,孫女一路苦練、歷經多次比賽,好不容易取得世錦賽參賽機會,卻因協會決策而無法參賽。並痛心表示:「自己不擅長言語,為了替孫女討公道,仍勇敢站出來,希望體操協會能給教練及選手一個明確交代。」針對這次爭議,運動部回應,9/1接獲民眾陳情,即向中華民國體操協會瞭解事件始末,要求協會對外完整說明。將會依協會提供完整資料通盤檢視,若協會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經檢視有符合《國民體育法》第43條所定情形,依法續處。針對選手申訴救濟及兼具學生身分選手權益保障,現行已有相關申訴及救濟機制,依國民體育法第37條規定辦理,將持續檢視實務運作情形,若個案涉及學生身分或教育權益,亦將視實際需要與教育部、地方政府及學校聯繫協處,以共同維護選手權益。
日期:2026-09-10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爆發至今已超過2個月,風波卻仍未平息。今日(9/8)泰山再拋出震撼彈,宣布正式對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南僑提告,不僅意味著徹底與中聯油另兩大股東鬧翻,甚至連首個驗出問題的南僑也變被告,讓外界霧裡看花。
日期:2026-09-08
今周刊編按:中聯致癌油案最新進度!中聯油脂油品遭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風波持續延燒;泰山公司週二(9/8)委由行銷副總鈕安澤協同律師赴台北地院遞狀,正式對中聯、福壽、福懋及南僑等4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針對產品回收、庫存銷毀、消費者賠償、商譽損失等求償10億元,希望透過司法釐清供應鏈通報責任。令人感到諷刺的是,7/24泰山董事長劉偉龍才與福壽、福懋油董事長同台鞠躬,如今不到2個月,先前「共同收拾爛攤」的股東關係宣告正式破裂,10億元求償戰全面開打。
日期:2026-09-08
《金融時報》前駐台記者席佳琳日前接受《民視》專訪指出,花蓮幾乎所有的票都是買的,引發外界關注。花蓮地檢署對此表示已分案調查;國民黨團總召、人稱花蓮王的傅崐萁則反批,席佳琳聲稱目睹賄選卻不報警,根本是「買票共犯」。對此,律師黃帝穎則舉數據指出,根據花蓮歷年查賄績效,2018年查獲買票金額最高一人一萬元,當年全國核發五億元檢舉獎金,花蓮佔十分之一強,可見花蓮選風嚴重敗壞。
日期:2026-09-01
被人丟在垃圾桶的發票可以撿嗎?近期有民眾分享自身經歷,稱自己隨手撿了一張發票竟被提告侵占,為了這張發票還要跑警察局作筆錄。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亂撿發票真的犯法嗎?律師表示,主要是看原持有人是不小心遺失,還是自願丟掉。若原持有人是掉小心遺失,恐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非本人持有物者,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金。若原持有人是自願丟掉,那麼發票就成為無主物,顯然不符合「遺失物」定義,亦不符合侵占遺失物罪的構成要件。至於丟進垃圾桶的發票,情況則較為複雜。一般來說將物品丟垃圾桶代表所有人有意拋棄所有權,但因發票具有潛在價值,甚至可能涉及個資,因此,如果原持有人只是將發票丟棄,卻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可能的中獎權利,或發票上仍留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就不一定會被直接認定為「無主物」。
日期:202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