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今周刊編按:泰山企業(1218)2022年公告出售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權消息前,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與大股東龍邦集團董事劉偉龍為爭奪經營權,涉嫌利用內線消息大舉買賣持股。台北地檢署周四(7/30)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11人到案,詹景超、劉偉龍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日期:2026-07-30
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政治動作頻頻,從倡議廢除監察院、725凱道食安大遊行,到接受專訪時拋出「倒閣」議題,連番出招不僅成功掌控議題節奏,網路聲量更創下近期高峰。究竟蔣萬安為何選在此時拋出不信任案?倒閣在憲法上的發動門檻與程序為何?若真的倒閣成功、解散國會重新大選,朝野各派系將如何沙盤推演?又有哪些立委首當其衝?《今周刊》為您整理完整倒閣懶人包,一文看懂關鍵程序、藍白合作籌碼與最新的政壇局勢演變。
日期:2026-07-30
理應於去年底審竣,卻延宕至今的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即將邁入審查尾聲,立法院週三(7/29)下午針對立委對總預算的相關提案,進行朝野協商。然而,不僅預算審查嚴重延宕,在進入總預算審查最終階段的「深水區」,立委對今年度預算相關提案的刪減理由及數額,再度受到各界關注。
日期:2026-07-29
現行「黨政軍條款」禁止政府、政黨投資系統經營者。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非實質控制」的單純財務性間接投資,持有系統經營者股份從持有1股都不行,放寬至上限1%。
日期:2026-07-29
二十八年後重掌國揚董事長,侯西峰從負債五百億元、破產復權一路走來。隨著重返上市公司第一線,未解債權爭議也再度浮上枱面,市場正以更高標準檢視其誠信與公司治理。
日期:2026-07-29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就中聯油案提出倒閣議題,他今天說,此舉不僅讓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台負責、落實責任政治,也可以化解政治僵局,並點名高雄市長陳其邁是很好的閣揆人選。
日期:2026-07-29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確定刪除手足特留分中1/3部分。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目前至少還有半年時間仍然適用舊法。根據民法現行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到底「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也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7-29
台灣勵志協會(TIA)公布115年7月「台灣情勢調查」結果。本次調查於7月15日至19日進行,以住宅電話與手機各600份、合計1,200份有效樣本,訪問全國20歲以上民眾。TIA執行長賴榮偉與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洪耀南共同出席記者會,針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調查顯示,民眾對台灣整體經濟的正面評價升至56%,創下六波追蹤調查以來的新高,但政府施政滿意度微幅下滑、立法院滿意度持續走低,呈現「經濟回溫、政治信任轉弱」的乖離現象。
日期:2026-07-28
YouTuber蔡阿嘎妻子「二伯」自創品牌hahababy於近期捲入抄襲爭議,夫妻二人沉寂多日,hahababy於7/28發布最新聲明,表示這段時間已重新檢視每一個設計與流程,對於這次事件讓大家產生疑慮與不安,誠摯向大家致歉。聲明中強調,「過去在快速開發的過程中,未能完整保留設計與製作紀錄,讓外界難以完整了解每件作品的發想與製作歷程。」不過,就有網友認為這段說明與先前品牌總監及二伯在直播上的說明有出入,質疑根本就是「打臉自己」,Hahababy於6月底捲入抄襲爭議,有網友翻出hahababy多款服飾及用品,與日本品牌SOU・SOU進行比對,發現有多達10款以上的商品涉抄襲,且「致敬」的品牌還有MARKEY'S、niko and、graniph、FIZZ等,不僅風格、圖樣相似,定價還比日牌要高,在社群上掀起討論。隨著風波越演越烈,二伯於直播中細談自己創業以來的心路歷程,更數度哽咽,但卻並未提及相關抄襲爭議,遭網友質疑模糊焦點。有熱心網友直接寄信告知SOU・SOU,品牌方回信表示,早在4年前便開始關注,基於對hahababy的設計理念予以尊重。若確認商品設計有「完全一致」的情形,將會與相關部門進行商議,並採取謹慎的應對措施。hahababy是致敬還是抄襲?如何判斷品牌方在設計上是否有越界?巴毛律師指出,是否侵害著作權法有3個判斷關鍵;律師劉韋廷指出,若品牌方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法律上可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日期:202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