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我們總以為,老還很遠,退休金可以慢慢存、很多想做的事可以以後再做。但人生最難預料的,正是那個「以後」究竟還有沒有到來的機會。本文作者李佳燕醫師分享母親一生勤儉,只想把錢留給「更老的時候」請看護,卻沒想到,人生沒有等到那個「更老的時候」。活到幾歲,是為年老準備的時刻?邁入中年的40歲嗎?半百的50歲嗎?領到敬老卡的65歲嗎?無論幾歲,她都建議都可以停下來問自己這4個問題。
日期:2026-08-12
蔡詩萍:我常常會看到一些人留言說:你真的好幸福喔,你爸媽都還在(編按:蔡詩萍父親已於2025年8月逝世,享耆壽98歲),而且你到這年紀了,你爸媽都還在。我剛開始看的時候,覺得還好啊,因為我們太習慣了,可是看了幾次不同的人這樣講,突然間覺得滿有道理的。有一些讀者互動,我聽到最感傷的是,很多人說他看這書之後就非常想念自己的父親,因為他父親可能走很久了。我才突然發現到出書的時候,我爸爸還在,我還可以把書拿回去給他,雖然他已經很疲累了,不一定能看書,可是我爸還會這樣子翻翻書,我弟弟當場拍下一張照片。你看一個90幾歲的老先生翻兒子寫他的書,你曉得這種感覺就很溫暖。
日期:2026-08-08
當失智症隨高齡化浪潮席捲而來,屏東的因應作為,並沒有局限於「後端治療」,反而從篩檢、共照到社區支持打造完整照護網,嘗試為台灣走出一條失智友善的新路。
日期:2026-08-05
鳳凰衛視總監秦楓7/31在微博上爆料,「前領導人,包括夫人LYQ,HHF晚餐時,食物中毒,盡力搶救,4點的時候走了」,雖然該則貼子隨後被迅速刪除,但已經引起全網關注,因為秦楓也是最早爆料江澤民死訊的媒體人,比官宣早了20天。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也在臉書上指出,秦楓爆料中國前領導人胡錦濤和夫人劉永清、兒子胡海峰三人食物中毒,這則爆料為何令人震驚?因為中共高幹都是用特供食物,不太可能食物中毒,「團滅」機率更低。「因此如果爆料屬實,引發包括習近平在內的中共高層政治鬥爭的聯想」。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目前北京當局尚未回應,秦楓則是向友人表示,是有人冒用自己的帳號製造假訊息,「我影響力大,所以造謠的人就用我的社群帳號造假,才會有這種傳播力,當然是假的」。
日期:2026-07-31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老年人口占比超過2成,伴隨而來的難題是「老宅困老」的窘境,老舊無電梯的公寓,成為監禁行走不良長輩的牢籠。北市府近年為了推廣老宅更新,大幅補助「增設電梯」,希望解開牢籠。但增設電梯除了建設費用、設計、空間等硬體阻礙,住戶之間整合不易,尤其1樓住戶、違建戶經常反對到底,更是讓電梯增建困難重重。在台北市內湖就有一處公寓,早在2023年就取得增設的雜項執照,卻因為違建戶反對,拖了4年還未開始工程。
日期:2026-07-30
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確定刪除手足特留分中1/3部分。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目前至少還有半年時間仍然適用舊法。根據民法現行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到底「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前後差異在哪?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了嗎?遺囑未來也變更重要!《今周刊》整理完整手足特留分刪除新法、修法前後重點資訊,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6-07-29
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正式三讀!立法院週二(7/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被繼承人若僅剩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時,就可依遺囑自由分配全部遺產,不再受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扣減之限制。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週二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不過要注意的是,本案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實施,也就是至少半年內仍然適用舊法。此外,在部分提案中出現的「特別貢獻制」這次並未入法。
日期:2026-07-28
(今周刊1544)國家衛生研究院統計,二○五○年,全國將有超過八十五萬名失智症患者。面對超高齡社會的失智海嘯,台灣的醫療、長照與公共衛生體系究竟是並肩作戰,還是各自為政?
日期:2026-07-22
今周刊編按:北市31歲羅姓女子在知名葡萄酒代理商擔任品牌副理,入職不到4個月因密集加班病倒,送醫確認有「急性腦中風」。並有失語、認知及肢體障礙等狀況,她為此向公司求償1344萬3514元。羅女是國立中央大學學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碩士,曾到波蘭研修,專精英文、西班牙文、波蘭文等外語,2019年3月到知名葡萄酒代理商任職,工作內容有品牌行銷、銷售規劃、外語口譯及管理,月薪5萬5000元。酒商指出,她就職短短4個月,工作量與其他同等職務人員無異,從未反應有工時過長、負荷過重情形,相關加班行為是個人行為,酒商曾透過同事請羅休息,但羅執意不聽、自身也有過失。據媒體綜合報導,法院調查後指出,羅女實際投入工作時間不能僅以正式加班申請紀錄計算,包含:活動場地布置、事後整理、主管透過LINE交辦事項,假日被要求參與的相關課程,都應納入實際工作時數。法官認定,羅女發病前一個月確實累積97小時加班,且6月籌辦酒展期間,經常工作至晚上10點甚至凌晨才下班。公司卻未幫她減少工作量,判公司賠償122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