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日期:2026-06-05
法務部日前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象徵我國繼承法制邁入重大轉型期。以下是本次修法的四大修正重點,本文在此提出深度解析。
日期:2026-06-03
遺產稅創新高!台灣房屋根據財政部資料,統計近5年遺產稅稅收,自 2023年起稅收一路攀升,2025年全年稅收達443.3億元,創下史上單年新高。而且高檔延續至今年,今年前4個月的遺產稅達174.2億元,寫下創下史上同期新高,年增幅達53.1%。財政部預估,2027年遺產稅免稅額可望從1333萬元調升為1478萬元,多出的145萬元免稅空間,以稅率10%估算,可讓民眾省下約14.5萬元的稅金,免稅額若提高,明年稅收增幅也將比今年收斂。
日期:2026-05-27
許多人努力一輩子累積資產,除保障退休生活,也希望將財富穩健傳承下一代。然而,傳承往往牽涉到複雜的遺產稅、贈與稅與財產分配問題,若生前未妥善規劃,繼承糾紛不僅傷了荷包,更傷了家人間的感情 。尤其現代人投資商品多元,從股票、債券到保險箱裡的各項資產,課稅方式各不相同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會計師指出,財富傳承應擺脫傳統「情理法」的口頭承諾,善用歐美「先訂後理」的合約思維,透過信託、保險等工具提前佈局,才能達到合法節稅並落實財富傳承願望 。
日期:2026-05-25
不少長輩會透過遺囑,把房地產指定留給特定子女,但即使遺囑有效,也不代表其他繼承人完全拿不到遺產。桃園近日就有一起判決,一名父親生前立下公證遺囑,指定土地由小女兒單獨繼承,不料其他手足提告主張特留分,法院最後判小女兒須返還上百萬元。
日期:2026-05-24
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公公過世20天後,丈夫也走了。最後那間房子只分給大伯和大姑,媳婦一毛都沒有。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媳婦怎麼會沒有繼承權?
日期:2026-03-13
在華人的觀念裡,「有土斯有財」是深植人心的傳統。辛勤一生留下的房產,本是長輩對下一代最深厚的庇佑;然而,筆者在實務界多年,看過太多家庭在面對遺產繼承時,房產不但沒有成為「傳家寶」,反而成了親手足對簿公堂、甚至斷絕往來的「傳家惱」。
日期:2026-01-30
遺產繼承往往是親情最後的試金石,律師張育嘉分享一則發人深省的家事案件,一名父親生前重病住院,女兒不僅未曾探視,甚至長期斷聯,卻在父親過世後第一時間跳出來要求繼承遺產。所幸該名父親生前聽從友人勸告,在遺囑中做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動作,最終讓法院判決女兒「繼承權不存在」,成功保住遺產留給兒子。
日期: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