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和民眾黨6/13聯手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此條款被外界視為「高虹安條款」。總統府週三(7/1)發布總統令,公布此法。除了高虹安外,包含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未來若有相關訴訟獲判緩刑,其參選資格也都將因本次修法而獲得保障。
日期:2026-07-01
今周刊編按:台灣換肝名醫、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涉嫌仲介9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藉此賺1466萬仲介費,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遭到判刑。衛福部長石崇良證實已發出廢照處分,這是台灣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遭廢照案件。對此,中山附醫發出3點聲明回應:1、陳堯俐教授於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期間發生案件,本院非司法單位也非主管機關故無管轄權,對案情一無所悉,無法評論。2、為配合司法調查,陳堯俐教授自2024年12月起即已免兼副院長之行政職。3、衛福部行政處分公函已送達陳堯俐教授本人,本院在獲悉該公函內容後,依本院主治醫師聘任規則及人事評議考核委員會決議,已停聘陳堯俐教授。判決書內容指出,中國肝臟及腎臟的購買費用、腎臟地供體費約20萬人民幣、肝臟的供體費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視血型與當時法規規範、供體提供之難易度而定。以總價來說,肝臟移植需花費台幣5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腎臟移植需花費台幣300萬元至350萬元不等。此外,另有病患及家屬等人前往中國的食宿與搭機費用,以及支付中國醫師報酬、術後照護、戒護人員、護理人員及交通食宿等費用等等。根據中時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有6名病患做肝臟移植,其中3人皆不到2年就身亡、1名在手術近5年後過世;另外,1名病患為了做肝臟移植,匯款1400多萬到林姓業務戶頭,746萬元卻落入陳堯俐口袋,最後仍在手術後兩週身亡。
日期:2026-06-02
今周刊編按:藝人黃子佼確定不用入獄服刑!黃子佼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陸續購買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的影像,再以電腦主機下載,儲存在硬碟之中。一審認為黃子佼購買性影像數量為2259部、被害人為35人,考量他未與被害人和解,判處黃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檢方另查獲黃子佼還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二審併案審理,黃子佼在言詞辯論終結時,在法庭上落淚,表示因本案毀了人生,失去一切還要支付贍養費,稱自己懂得被害人的痛。他著手和被害人積極和解,分別以數萬到20萬元不等的金額取得和解書,二審因黃子佼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應服18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法治教育。檢方和黃子佼均上訴,最高法院週四(5/7)判決駁回上訴定讞,黃子佼確定不用入獄。
日期:2026-05-07
今周刊編按: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涉與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等人,涉嫌洩漏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其中14張被鑑定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情節重大,且違反《國家安全法》。週一(4/27)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針對4名台積電前任、現任工程師提出一審宣判結果。判處主嫌陳力銘10年有期徒刑,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另外,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則判刑10月,可上訴。其中主嫌陳力銘應執行10年徒刑,東京威力科創則遭科處1億5000萬元罰金,全案成為台灣科技業營業秘密保護指標案件。
日期:2026-04-27
今周刊編按:剴剴案女社工判決周四(4/16)出爐!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陳尚潔2月在辯論庭堅稱,她只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也不是她的工作,表示涉案保母過去無不良紀錄,「其實是劉彩萱騙了大家」,以此來否認犯罪。對此,兒福聯盟發聲明道歉並表示,「這兩年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會不會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全面檢視且修正涵蓋超過25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列出3項關鍵改變,包含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針對判決結果,兒福聯盟則回應,「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日期:2026-04-16
今周刊編按: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網上過去曾列出她的9大惡劣霸凌行徑、包含濫用公款送禮、過度裝修辦公等。謝宜容曾在庭上全數認罪,哽咽地說出「對不起國家對她的栽培」,盼能緩刑。周四(4/16)上午判決再出爐,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維持4年6月,褫奪公權改判2年,可上訴。
日期:2026-04-16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案,週四(3/26)一審宣判,柯文哲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共判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罰金2000萬元。而北院最新裁定沈慶京、應曉薇各再被加保3000萬元,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柯文哲在晚間6點多召開國際記者會,以政治辦案、政治判案來形容一審宣判,他說自己絕對不會屈服。應曉薇在聽完判決後,立刻在法庭上直接哭出來,請審判長考量其母親已經100多歲,加上財產已經被扣押,無逃亡之虞重新裁決「不能沒有媽媽,不要讓我跟母親生離死別好嗎?」。柯文哲在後續召開的記者會,痛批司法已淪為執政者打壓在野黨的政治工具,並指控檢方在京華城案中罔顧程序正義、甚至竄改筆錄逼供市府公務員。對於被指控收受210萬元政治獻金涉貪,柯文哲強調自己「根本不知道有這筆錢」,並在聲明尾聲直接點名總統賴清德,強調「我絕對不會投降、不會屈服」。
日期:2026-03-26
今周刊編按:去年726大罷免投票日當天,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投票時朝鏡頭「亮票」,檢方隨後依《選罷法》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趙少康身為公眾人物,不僅有選舉經驗又擔任候選人,應詳知投票規定,卻違法亮票,建議從重量刑。此案於去年開庭,趙少康當庭認罪,表示並非故意,並表示絕對不會再犯,盼能從輕量刑。稍早北院判決結果出爐,考量趙少康犯後態度良好,判趙少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期:2026-01-20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2025年726大罷免投票時朝鏡頭「亮票」,遭北院一審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趙少康周二(1/20)出席自著新書發表會時,半開玩笑地表示「我有在想要不要去給他關55天算了,什麼都做過,沒坐過牢!」對於媒體追問,他也表示「也不是沒有考慮(坐牢),要跟律師商量一下。」對於藍綠白代表人物在會中都有提到願坐下來喝「大和解咖啡」,趙少康表示,若大家都願意的話,他願當媒婆的角色,集合不同黨派在一起。趙少康強調「政治就是追求最大可能的藝術」,大家互讓一步,大家現在都很堅持,特別是執政黨黨主席賴清德握有很大行政資源,也應該讓一步,大家都互讓一步,朝野就可以和諧,很多法案、政事就能推動。
日期:2026-01-20
今周刊編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士林地方法院周一(1/12)判決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明,該黨「廉政條例」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必須處分,至於處分是停權或除名,仍須經廉政委員會討論定案,為確保程序正義,處分前會給被處分人說明機會,先前有一次已請陳怡君說明但對方請假。邱駿彥說,民進黨廉政會預計在2/4晚間召開委員會,屆時會再次請當事人來說明,若對方仍未出席,因已給過兩次機會,屆時就不會再拖延,將作出處分決定。至於陳怡君若被「停權」,是否等同喪失2026年九合一選舉參選資格?邱駿彥表示依「廉政條例」該怎處罰就怎處罰,依過去案例,若被停權,大概就沒有機會被提名參選。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則是回應,「尊重司法,也請當事人誠實面對」。
日期: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