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科技業客戶問我:「公司如果因為重大職災、過勞、職場霸凌被主管機關裁罰,除了台灣職安法責任之外,會不會影響RBA稽核?」我的答案是:不但會,而且影響可能比罰鍰本身更大。
日期:2026-06-17
面對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職場霸凌調查,早已不是公司內部「找幾個人問一問、寫一張結論」就可以交差的內部程序。
日期:2026-06-15
一直傳言即將在2026年7月1日實施的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從來沒有獲得主管機關正面證實,也讓部分企業保持著僥倖心態。不過這次不是狼來了,再過18天的2026年7月1日,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是真的要實施了!
日期:2026-06-12
總統府周四(6/11)提名民報創辦人、醫師陳永興為監察院長,現任監委、前立委王榮璋為副院長,含院長、副院長被提名人,此次總統府共提名29人為第七屆監察委員。副總統蕭美琴表示此次提名,總統賴清德盼打造「人民的監察院」,對人選有三大考量:第一,專業領域有廣度,全面發揮監察量能;第二,人權守護有溫度,加強關照弱勢權益;第三,在地連結有深度,積極傾聽民眾需求。媒體問及民進黨部分人士過往主張廢除監察院,蕭美琴說明,監察院是現有憲政體系重要憲政機關,也負有法定職權,此次賴總統提名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且依大法官解釋,總統和立法院都負有憲法忠誠義務,使監察院得以正常運作。
日期:2026-06-11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9)為杜絕仲介、雇主對移工不當收費,《就服法》應納入零招募費與強迫勞動概念,比照性騷擾防制,建立暢通的申訴管道、組織規章、教育訓練等風險預防機制。
日期:2026-06-10
「我已經付資遣費給離職員工了,為什麼他還能上法院告我,然後我還敗訴?」一位熟悉多年的中小企業老闆滿臉不解且帶著對司法不諒解的情緒問我上述問題。這是另一個常見的勞動法認知誤區。別再相信「付資遣費就能叫人走」這種鬼話了!台灣勞動法對解僱的規範比你想得更嚴格。
日期:2026-06-09
勞動部在6月5日發布通函,重申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攸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雇主不得以不合理條款加以限制。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雇主須有符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等二項要件之一的前提下,始得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該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否則無效。對此,長期擔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與調解委員的律師李瑞敏接受《今周刊》採訪時分析,勞動部此次的通函更清楚定義,一般性入職訓練、新人訓練,例如看影片、或是請資深同仁指導等,公司並沒有額外付出,不能夠當作綁約條款的專業訓練,此通函的內容對勞工相對有利。李瑞敏指出,雖然實務上法官對於「是否為培訓」仍有裁量權,但這次的通函會讓勞工朋友較有權利意識,即使已經簽署培訓合約,仍然可以了解到,不是每種「培訓」都可以作為綁最低服務年限、賠償的有效約定。
日期:2026-06-09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周六(6/6)在高雄舉辦115年工商午餐會,由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共同主持,高雄市長陳其邁及中央部會首長、南部縣市代表、工商界領袖及企業代表共同出席,就當前經濟發展、產業政策及企業經營環境等議題交換意見。
日期:2026-06-07
黃仁勳說過:「AI 不是核彈,不會摧毀所有工作。」不過我要提醒,忽視勞動法即將施行的職場霸凌新法恐怕會帶來核彈級威力。
日期:2026-06-05
《今周刊》獲日本最權威的財經雜誌《東洋經濟週刊》授權,摘譯每期重要內容,提供更多全面的國際議題、更前瞻的財經趨勢、更多元的產業動態。
日期:202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