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職場霸凌調查,早已不是公司內部「找幾個人問一問、寫一張結論」就可以交差的內部程序。
日期:2026-06-15
一直傳言即將在2026年7月1日實施的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從來沒有獲得主管機關正面證實,也讓部分企業保持著僥倖心態。不過這次不是狼來了,再過18天的2026年7月1日,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是真的要實施了!
日期:2026-06-12
勞動部在6月5日發布通函,重申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攸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雇主不得以不合理條款加以限制。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雇主須有符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等二項要件之一的前提下,始得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該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否則無效。對此,長期擔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與調解委員的律師李瑞敏接受《今周刊》採訪時分析,勞動部此次的通函更清楚定義,一般性入職訓練、新人訓練,例如看影片、或是請資深同仁指導等,公司並沒有額外付出,不能夠當作綁約條款的專業訓練,此通函的內容對勞工相對有利。李瑞敏指出,雖然實務上法官對於「是否為培訓」仍有裁量權,但這次的通函會讓勞工朋友較有權利意識,即使已經簽署培訓合約,仍然可以了解到,不是每種「培訓」都可以作為綁最低服務年限、賠償的有效約定。
日期:2026-06-09
黃仁勳說過:「AI 不是核彈,不會摧毀所有工作。」不過我要提醒,忽視勞動法即將施行的職場霸凌新法恐怕會帶來核彈級威力。
日期:2026-06-05
馬英九基金會內部紛爭越演越烈,基金會前執行長王光慈日前向台北市勞動局舉報前總統馬英九涉及職場霸凌,對此,台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週二(6/2)回應,市府已經去基金會進行勞檢,依照法令,基金會2個月內要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得延長1個月,3個月內必須完成調查和相關處置;如果申訴人覺得不服,就進到司法程序。不過尷尬的是,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基金會爆出離職潮,如今除代理執行長戴遐齡外,只剩一名隨扈組長及一名新聘司機。而根據《鏡週刊》週二(6/2)的報導,此案不只是金流問題,在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蕭旭岑手捧百萬現金照曝光後,不僅引爆國民黨權力角力,背後更有北京操作藍營兩岸路線之爭的痕跡。
日期:2026-06-02
最近很多人資主管問我:「《職場霸凌防治準則》還是草案,公司是不是可以先等?」我的建議很簡單:法遵不是等法律正式施行才開始做,而是要預先把制度做成經得起申訴人、主管機關、媒體與法院檢驗、甚至要面對網路公審也能挺住的樣子。
日期:2026-06-01
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政紀律,周五(5/29)宣布,委由律師備妥刑事告訴狀及相關事證,向士林地方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對此,士林地檢署證實,已收到刑事告訴狀及相關事證,當天會完成分案程序。對此,蕭旭岑表示,事關個人清白,會堅強面對。這一生清清白白坦坦蕩蕩,沒有拿任何一分不應該拿的錢,面對這樣的情況,會勇敢面對,「我對得起馬英九總統」,如果有任何不法,他願意辭去國民黨副主席。而王光慈母親稍早發出一封給前總統馬英九的公開信,表示女兒除了原本馬辦及基金會工作外,也遵守馬家人請托照顧,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及焦慮症,沒想到卻遭逢被迫下跪磕頭、掐脖攻擊等令人髮指的對待。王光慈母親表示,這一連串的打擊讓她的憂鬱症急遽惡化成重度,夜不成眠終日哭泣發抖,甚至還兩度尋短,「差一點就讓我失去了她」。「當我發現光慈掛在頂樓欄杆上,我把她拉回來時,我的心有多痛嗎?」王光慈母親表示,為了保護女兒,她只能向台北市勞動局舉報職場霸凌,也會循司法管道尋求救濟。
日期:2026-05-29
很多老闆最近都在抱怨:「現在年輕人抗壓性太差。」「才講兩句就離職。」「以前我們被罵到哭,還不是咬著牙照樣做。」但問題可能不是員工變脆弱,而是時代早就變了。
日期:2026-05-27
「我們公司已經有公布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了,應該沒問題吧?」上禮拜在一個餐敘場合遇到上市公司董事長長輩問我這個問題。我跟他說並不是這樣。這也是很多企業人資主管及高管的迷思。
日期:2026-05-26
一件全國關注的職場霸凌事件,讓出身社運的洪申翰當起「救火隊」,接掌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重要部會;他納入總體經濟考量、以「透明化」作為核心施政,不只要在內部救火,更為千萬勞工謀福利。
日期:202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