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在7/1施行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勞動部週二(7/14)公告修正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新版指引明確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並強化職場內、外部暴力事件之預防、申訴、調查、協助及保護機制,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共同營造健康、友善及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有許多服務業勞工飽受顧客無理行為,例如在網路上肉搜、公審店員,新版指引則要求雇主應以「保護勞工安全」為優先,若勞工進一步對顧客提起訴訟,雇主也有義務要提供法律協助等資源。至於「奧客」的標準為何,勞動部也有提供例示,包括:有暴力或其他攻擊行為(包括精神攻擊)、強迫勞工手寫悔過書,或是在社群媒體等平台上,指名特定勞工並中傷之行為。此外,未經勞工本人同意,將勞工的臉部或名牌等之相片公開於社群媒體,也包含在例示內。
日期:2026-07-15
最近各大企業負責職場霸凌申訴處理單位的人資夥伴一定感覺很心累,甚至覺得被一連串主管機關法規要求「霸凌」:要在一週時間(其實只有5個工作日)內熟讀職安法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到主管機關舉辦的實體或線上課程受訓三小時、受理案件還要記得趕快登錄、籌組符合性別及外部專業人士比例的調查小組、進行一半的申訴案程序要從新但是否需要補登錄受理....,真的感覺快要爆炸了。
日期:2026-07-06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7/1上路,這是用來保護勞工的法律盾牌,但若被極少數惡質員工誤用為攻擊主管、派系鬥爭的矛,甚至演變成惡意虛構事實的黑函誣陷時,人資主管該如何合法且堅定地捍衛公司秩序?
日期:2026-07-02
職場霸凌法上路!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法規於7月1日生效。公司若有違規,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最高450萬元。但身為員工想必都想問,到底怎麼樣算被職場霸凌?同事一起訂雞排沒揪就是職場霸凌?只要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就是職場霸凌?在工作群組中散布同事負面言論也是踩到霸凌的紅線?事實上,勞動部解釋,在職場難免會與人意見不合、口角衝突,但令人不愉快或不受歡迎的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也不是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關於職場霸凌法,職場霸凌如何認定、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如何申訴、離職後是否還能申訴、遭到職場霸凌該怎麼自救等,《今周刊》整理完整文章帶勞工一次看懂!
日期:2026-07-02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之女、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簡稱經貿辦、OTN)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在今年3月12日因病辭世,享年53歲,後續傳出行政院政委、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涉職場霸凌。行政院上周五(6/26)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楊珍妮有2項職場霸凌成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周一(6/29)說明,行政院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後,依據相關辦法,卓揆決定7月1日起停止楊珍妮政務委員之職務。楊珍妮晚間再次發出聲明指出,針對過去三個月來,部分媒體出現未審先判、排山倒海的負面報導,指控推動 CPTPP 不力、缺乏計畫且無進展,甚至有排擠、給予下馬威等行為等。「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前述指控皆無具體事證不成立,足證此等言論均屬虛構,係由特定有心人士刻意營造對本人不公平的輿論氛圍,對於傳遞此等訊息之人,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行政院早前公布調查報告,副秘書長李國興說明指出,該院於3月27日展開行政調查,分兩階段、歷時3個月,合計訪談31人、彙整12項指控逐一審認,並於6月26日公布結果。行政院報告指出,楊珍妮對顏慧欣及其他同仁「持續否定、打斷發言」,逾越職務合理範圍,有2項職場霸凌成立,其餘10項因查無實據或不構成霸凌不成立。楊珍妮當天透過經貿辦發布六點聲明反擊表示,調查報告係基於少數人士片面之詞、欠缺正當程序,她從未在OTN或公開場合對顏慧欣給予負面評價,調查委員僅聽信另有圖謀人士片面說詞即認定霸凌成立,對她並不公允。楊珍妮更指出,曾有人提醒特定人士在背後操作、不斷向媒體放話,但她認為應保護顏慧欣而未予理會,如今卻被冠上「霸凌」罪名,讓她痛心不已,盼能透過合法、合理程序進一步調查,公開事實真相。李慧芝周一則是說明,7月1日起停止楊珍妮政務委員職務,經貿辦目前運作,由兩位副總談判代表及執行秘書處理日常業務,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仍由副院長鄭麗君召集並主持相關會議,持續推動台美經貿合作與各項談判工作。
日期:2026-06-29
人資夥伴們最近的心情一定非常焦慮。勞動部職安署上週二(2026年6月23)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記者會上,不僅公布了跟草案內容有相當程度修改的條文,還隨同發布了厚達62頁、外加14個附件表單的指導手冊。
日期:2026-06-29
2026年7月新制上路!職場霸凌新制將於7/1起上路,未來工作時若遇到主管或其他同事的刻意刁難、排擠、侮辱等,職員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保障勞工權益;汽車駕照考題改為全選擇題,避免考生矇中答案順利過關,其他還有多項交通新制都在7月份上路!提醒民眾務必小心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日期:2026-06-26
自從勞動部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後,兩個月來相關的討論很熱烈,許多人資主管都在焦慮,草案中那些嚴苛的時間限制與模糊地帶,會不會成為企業日常營運的未爆彈?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昨天(2026年6月23日)下午勞動部最終正式定案公布的法規名稱,已從草案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更名為《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定案版本大幅吸納了實務界的聲音,在操作彈性、處理時限的合理性,以及對不同規模企業的規範上,進行具體的調整。
日期:2026-06-24
今周刊編按:「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7/1施行。勞動部長洪申翰周三(6/24)在立院受訪強調,不是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職場霸凌5大要件。至於是哪5大要件?包含發生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等不當言詞行為,導致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等。隨著新制即將上路,勞動部接獲不少雇主、主管詢問,擔憂未來是否只要說話大聲一點、指派工作多一點,就會被申訴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回應:只要是合理的工作指導、訂定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都不會落入霸凌定義。
日期:202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