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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科技業客戶問我:「公司如果因為重大職災、過勞、職場霸凌被主管機關裁罰,除了台灣職安法責任之外,會不會影響RBA稽核?」 我的答案是:不但會,而且影響可能比罰鍰本身更大。
面對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職場霸凌調查,早已不是公司內部「找幾個人問一問、寫一張結論」就可以交差的內部程序。
一直傳言即將在2026年7月1日實施的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從來沒有獲得主管機關正面證實,也讓部分企業保持著僥倖心態。 不過這次不是狼來了,再過18天的2026年7月1日,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是真的要實施了!
「我已經付資遣費給離職員工了,為什麼他還能上法院告我,然後我還敗訴?」 一位熟悉多年的中小企業老闆滿臉不解且帶著對司法不諒解的情緒問我上述問題。 這是另一個常見的勞動法認知誤區。 別再相信「付資遣費就能叫人走」這種鬼話了!台灣勞動法對解僱的規範比你想得更嚴格。
黃仁勳說過:「AI 不是核彈,不會摧毀所有工作。」 不過我要提醒,忽視勞動法即將施行的職場霸凌新法恐怕會帶來核彈級威力。
最近很多人資主管問我:「《職場霸凌防治準則》還是草案,公司是不是可以先等?」 我的建議很簡單:法遵不是等法律正式施行才開始做,而是要預先把制度做成經得起申訴人、主管機關、媒體與法院檢驗、甚至要面對網路公審也能挺住的樣子。
很多老闆最近都在抱怨:「現在年輕人抗壓性太差。」「才講兩句就離職。」「以前我們被罵到哭,還不是咬著牙照樣做。」 但問題可能不是員工變脆弱,而是時代早就變了。
「我們公司已經有公布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了,應該沒問題吧?」上禮拜在一個餐敘場合遇到上市公司董事長長輩問我這個問題。 我跟他說並不是這樣。這也是很多企業人資主管及高管的迷思。
最近因為馬英九前總統是否失智及是否符合監護、輔助宣告的法律要件,引起台灣社會熱議,類似狀況其實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家庭。
三星罷工危機,Meta大幅裁員—當AI開始搶飯碗,真正危險的其實不是裁員,而是「你以為公司永遠不會變」。
深夜滑手機時,你是否也曾看過臉書的地下暗黑社團「靠北XX」或Threads、Dcard上出現影射你們公司職場霸凌的作夢文?雖然內容沒有指名道姓,但明眼人一看指涉人物、地理位置、業務內容,就知道是在影射自家公司的某個部門上演的言語羞辱、冷暴力刻意排擠的宮鬥劇。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預計7月上路,但我觀察我們公司各級主管言行,似乎跟你的文章提到的職場霸凌行為樣態很相似,跟他們勸告卻怎麼講也講不聽,請問我應該如何幫他們劃紅線,以免他們被申訴職場霸凌?」 一位製造業集團人資長焦慮地打電話跟我抱怨。